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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炭分级与分类常识

发布时间:2010-12-11   点击次数:1409次

按目前国家标准,以灰分作为划分煤炭级别的标准,灰分小于12.5%的煤炭,称为冶炼用炼焦精煤;灰分在12.5%-16%的煤炭,称为其它用精煤,动力用煤通称动力煤。
冶炼用炼焦煤分级以A=5.01%-5.5%为一级精煤,以0.5%的灰分为一个级差,依次上升,共分十五级,如A=5.51%-6.0%为二级精煤;其它用炼焦精煤,以A=12.51%-13%为一级其它精煤,以0.5%的灰分为一个级差,依次上升,共分七级,如A=13.01%-14%为二级其它精煤,等等。动力煤分级以如A=4.01%-5%为一级动力煤,以1%的灰分为一个级差,依次上升至A=40%,共分三十六级,如混煤A=20%-21%,为十七级动力煤,等等。
焦炭质量标准
(1)       抗碎机械强度(M40)。指焦炭在转鼓中转动一定时间后,大于40mm的重量所占试样总质量的百分数。
(2)       抗耐磨强度(M10)。指焦炭在转鼓中转动一定时间后,小于10mm的质量所占试样总质量的百分数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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