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挥发分的测定及应注意的事项
发布时间:2012-05-30 点击次数:1226次1、测定:取样1±0.1克,放在900±10℃灼烧恒量的专用坩埚内,使试样摊平,盖上坩埚盖,放在坩埚架上,迅速将坩埚架推到已预先加热到900±10℃的高温炉的稳定温度区内,并立即开支秒表,关闭炉门。准确灼烧至7min,迅速取出坩埚架,在空气中放置5—6min,然后将坩埚放于干燥器中冷却到室温,再称重,计算挥发分产率。
2、应注意的事项
当打开炉门口时,推入坩埚架时,炉的温度可能要下降,但必须在3min内使炉温达到900±10℃,否则试验作废。
从加热到称重都不能揭开的坩埚盖子,经防止焦渣被氧化,而造成测定误差。
每次测定后,坩埚内会附着一层黑色的碳烟,除去后再使用。